□丁家发连日来,“10岁女孩文具店买到性暗示钥匙扣”话题持续引发热议。据女孩家长反映,这些钥匙扣印有性暗示的图文,如“跪求二奶”“春心荡漾”“如果有一天我变成色狼,请别忘记我纯真过”“泡妞证”……之后,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处理,文具店停止售卖并销毁同款钥匙扣。(2月16日《法治日报》)据统计,我国目前5岁至12岁的数量已近1.7亿,儿童文具玩具的市场销售额直逼800亿元。面对如此巨大的商业“蛋糕”,一部分不良商家见利忘义,利用儿童心智尚不成熟、对价值观难以正确判断的特点,生产销售一些低俗文具玩具吸引孩子们消费,严重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。绝不能让低俗文具玩具“污染”孩子,针对线上线下销售低俗文具玩具的现象,必须零容忍出重拳严厉打击,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、健康的成长环境。为儿童提供的文具玩具,应当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,设计制造一些造型奇特、古灵精怪等文具玩具,既能满足儿童的好奇心,又能吸引和促进消费,当然无可厚非。然而,少数不良商家却“剑走偏锋”,制造一些带有性暗示、印有污言秽语和暴力内容的文具玩具,如在钥匙扣的外包装文案中,含有 “万恶淫为首,还是割了吧”“跪求二奶”等不良内容。殊不知,这些太露骨的内容,大人看来都会脸红,对涉世未深的儿童来说,造成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,在“潜移默化”中,甚至可以扭曲孩子们的人生观、世界观,其社会危害性非常大大。我国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明确规定,禁止向未成年人传播含有淫秽和色情信息的书籍和物品。《广告法》也明确,广告应当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,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。涉事钥匙扣上的文案对于青少年而言,则属于色情和淫秽物品。商家生产销售这些含有性暗示等内容的低俗文具玩具,“污染”和毒害天真烂漫的孩子,严重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,明显属于违法行为,必须零容忍予以坚决遏制。根据相关法律,传播淫秽色情物品,轻者给予警告,重者可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,再严重者可吊销营业执照。如果这些低俗文具玩具量比较大且传播面较广,则涉嫌触犯《刑法》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,依法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管制、拘役和罚金,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因此,要出重拳依法严惩不良商家,一经发现商家存在此类违法行为,不仅责令立即停止生产、销售并销毁涉案低俗文具玩具,还应让其付出“痛”的代价,直至刑罚伺候带来牢狱之灾,才能起到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,从而倒逼商家必须依法规范经营,保护好未成年的合法权益。儿童是祖国的未来,呵护孩子们健康成长,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。家庭、社会、学校和商家都要担起责任,一方面,学校和家庭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,逐渐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不去接触、购买低俗文具玩具;另一方面,出台相对统一的文具玩具设计和生产等标准,并加强监督检查,不让一个不合格或低俗产品流入市场,同时,坚决取缔一些“三无”文具玩具,以净化市场环境。总之,绝不能通过文具玩具把扭曲、低俗的认知传递给孩子们。